1、收付款时,认真复查会计凭证,并加盖“收讫”“付讫”戳记,以确认收付款业务完成。 2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很行核定的限额,超过的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,不得过夜,不得将资金私借或挪用。 3、购买、保存及领用支票应进行详细登记,作废的支票应加盖“作废”戳记,并与存根一起存放。 4、不准签发空头支票,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、出租。 5、“现金收讫”“转账收讫”章是公司资金的法律依据,不准许出借和转让。 6、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,定期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对账单,做到日清月结,做到账实相等,账账相符。 7、依工资表按时发放工资;归纳票据做好会计分录。 8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。